本次体检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对象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市教育体育局609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对象。
六、考察
市教育体育局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被考察对象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拟聘公示及选择岗位
(一)考察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选择岗位。市教育体育局根据直属学校工作需要,确定拟聘单位和拟聘岗位,在拟聘公示时一并发布。岗位编码为20200605的岗位在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拟聘用单位及岗位(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层次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若学历层次仍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等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巴中市教育体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参加现场报名、面试等环节的报考者,应于14天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健康防疫码,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报名地点、面试考点安检时,须出示防疫健康码“绿码”且“通讯公司行程信息反馈二维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具体要求参阅“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第16号公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查验和查验结果异常经评估不宜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的报考者,不能进入相应地点,所有责任自负。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未尽事宜,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巴中市教育体育局:0827-581363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27-5269672。
附件:
1.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