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获得荣誉须提供证书及评审文件原件、复印件;
(6)可说明岗位及符合职务要求工作经历或业绩的相关资料(如工作证明、合同、业绩成果等)原件、复印件;
(7)现任职务任命(聘任)文件或聘书、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8)招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查看面试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查看体检、考察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建议不予任用或自动放弃入职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情况综合确定是否进行补录,如补录,只补录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自愿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按照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3.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享受雁塔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外聘教师薪酬待遇。
(二)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人才类别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五、特别提示
(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为招聘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各流程环节通知及公告,以免错过时间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29-8761320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中共雁塔区纪委雁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也包括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试用期期间。若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对个人信息与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9—8538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