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高中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50%、高中内容占50%。
小学教师:测试相应专业的初中、小学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50%、小学内容占50%。
幼儿教师:测试幼儿教育相关内容。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东安政府网),各科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待定,如发现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完成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面试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东安政府网),各科目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见东安政府网公告
2、面试地点:见东安政府网公告
3、面试方式:
音体美专业的面试为才艺展示和上微课,其中才艺展示的分值为60分,上微课分值为40分,音乐的才艺展示为唱歌加自选一项专长展示,体育的才艺展示为自选两项专长展示,美术才艺展示为素描(静物写生);幼儿教育专业面试为技能测试即讲一个小故事、唱一首歌外加特长展示。(才艺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所选项目应适宜于室内展示)
其他专业的面试为上微课(所报考专业的某一个年级课本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总成绩计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能聘用。
(六)体检
各科目根据招聘教师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若入围体检的人员有人放弃或有人体检不合格,从参与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出现的缺额,不再另行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东安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同时报考东安县特岗教师岗位和公开招聘岗位的,若均入围被录取的优先保证特岗教师岗位录取,公开招聘岗位不得录取已被东安县特岗教师岗位录取的考生。
3、拟聘人员根据所报专业从成绩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县教育局、学校与本人各存一份),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3年以上,期间不得申请调动或脱产学习(县教育局安排的培训学习除外)。
五、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和拟聘用放弃聘用情况的处理
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的、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拟聘用放弃聘用的,一律取消资格,并在东安县政府网站通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东安县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
六、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体检、考察、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教师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本公告由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6-4219398)
东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