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平台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以讲课或说课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由县特岗办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据考生总成绩逐名按序进行递补。最后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平台公示5天(公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拟聘用岗位等)。面试及体检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
(七)补录。2020届特岗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到县特岗办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特岗办将视实际情况和岗位设置情况上报市特岗办并确定补录事宜,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
(八)签订合同。8月25日前,县特岗办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签订《陕西省2020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A3纸正反印刷),《合同书》一式4份,同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不作要求,身份证不要原件)、复印件报市特岗办审核。
(九)集中培训。由县特岗办负责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具体时间另行安排)。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十)上岗任教。秋季开学前,确定特岗教师聘用学校并报到上岗。
五、服务期的管理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先上岗的特岗教师,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取得聘用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教体局(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调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非教育教学岗位。
六、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县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七、政策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县教体、财政、人社、编制部门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根据本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3.82万元/年)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政府承担。
我县将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相关工作等费用。在中省财政专项资金未拨付到县上之前,县政府将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发放,确保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落实特岗教师相关政策,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不再实行试用期,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其他事项
(一)相关收费。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体检费按照医院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未尽事宜按照陕教〔2020〕89号和榆政教发〔2020〕99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912-6223560。
特此公告。
米脂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