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
以上申请加分人员网上报名缴费完成后,于2020年7月10日到巩义市教育局(嵩山路114号)203室现场办理手续。提交以下加分材料:项目服务证书(属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证明)、“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年度考核表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退役(立功)证书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正常缴费,于2020年7月10日到巩义市教育局203室(嵩山路114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办理退费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报名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日和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0371-64350712、64583516、69580019、69580016。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和法规等知识和技能。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预防新冠肺炎防控规定,对于考试期间的防护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求,将在考前公告中明确告知。
笔试成绩可在巩义政府网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招聘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确认。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均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出现缺额的,按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再次产生缺额的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内容:巩义市幼儿园现在使用教材相关学科内容。
(2)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
1.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1:1.2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中的有关幼儿园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对疑义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各岗位成绩进行递补体检。
(四)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某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2.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相应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考察对象。
3.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巩义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没有拿到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通知、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期间考生要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用人单位需求等情况,进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能向巩义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调动。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4350712、69580019。
巩义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巩义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