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主要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县人社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等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明确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部分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内,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相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29-86786870
蓝田县人社局:029-82731701
周至县人社局:029-87114828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9-85455300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