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7月9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6∶00。
③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面谈或专业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该证于面谈、专业试和面试等全过程使用,请考生妥善保管好。
④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在面谈或专业试现场,须向工作人员提交齐全的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或专业试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②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含无证件证明原件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报考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教师资质承诺书须提前准备,详见附件4)。
③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④近五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录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⑤中小学校任教工作经历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2.考试时间、地点。
(1)面谈或专业试:
①时间:2020年7月中旬(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②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湖南路338号);
③方式:分学科进行面谈或专业试;
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等学科进行面谈;
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进行专业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音乐科专业考试范围为钢琴、声乐和自选项目(即第二器乐、合唱指挥或舞蹈,美术科专业考试范围为素描、色彩,体育科专业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考试时考生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绘画颜料、体育器材等。如音乐、体育职位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录人数10倍时,则该职位可加考专业试初试,并按招录人数6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试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谈或专业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
①对象:经资格审核和面谈、专业试,根据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
②时间:7月下旬(具体以通知为准);
③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
④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合格分数线为65分。
3.成绩计算方式。
①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等学科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②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按专业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人员须留意报名系统的信息发布,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参加专业试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参加面谈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学在高明”网站(https://www.fsgmjy.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八、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7-8828232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第四场).xls
附件2: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注意按自己符合的招考对象类别打印清单并提交材料.doc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