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教、笔试
1、试教
(1)开考比例: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改报。
(2)试教时量为10分钟,试教内容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专家指定。
2、笔试:试教成绩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须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学科笔试平均分方可入围体检。
3、试教和笔试时间:2020年7月11日(周六)-7月12日(周日),具体时间根据资审通过人数决定。
4、试教和笔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2、试教成绩和笔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试教成绩×70%+笔试成绩×3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5、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长沙县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3、若此次招聘未发现合适人选,则计划空缺,纳入下次招聘计划。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及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将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笔试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
七、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电话:
0731-83075115(联系人:龚老师)(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0731-83075117(联系人:谢老师)(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2、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监察室:0731-8401186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