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它事项按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规程操作。
2.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或大丰智慧云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要求在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系统和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
3.资格复核。面试前,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携带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大丰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核、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2.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携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人员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先上岗、再考证”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30;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22。
九、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