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教育类17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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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天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512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51名,秦州区30名,麦积区46名,秦安县74名,甘谷县5名,武山县40名,清水县148名,张家川县118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人员。
为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市未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管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可纳入此次公开招聘乡村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范围(具体见岗位列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8日至2002年6月18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天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岗位所需标准为准。
6.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特别提示
1.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明确判定标准和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政策解读: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岗位列表》中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注: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8:30至6月25日(星期四)18:00期间(共5天时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
2.网上资格审核。由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各岗位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9∶00至6月26日(星期五)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6月25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9∶00至6月26日(星期五)20∶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9∶00至7月24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
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中小学教师类(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医疗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4.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时携带的证件:考生进入考区须全程佩戴口罩(查验证件时除外),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行防疫检查,同时提供当日有效的甘肃健康出行码(手机当场展示),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小于37.3℃)参加笔试,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者,不允许进入考场。考生须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有报考人员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6月25日—7月25日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高、中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考试前7日内(7月18日至7月24日)核酸、抗体双检测结果合格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且要提前准备好相关凭证,提前验证、提前进入考点、考场,以免形成人员拥堵,耽误进场考试。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考生进考点手机显示健康码后,手机要统一存放在考场内指定地方。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20%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无面试程序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划线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时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0%或招聘计划数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健康出行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乡村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160分以下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