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科目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按省统一安排,提前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另行补充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补充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或“连易通”(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佩戴口罩,“苏康码”或“连易通”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教育网和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有效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五)面试
1.无技能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为演课答辩,演课答辩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3.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2018、2019、2020届全日制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教育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8-8582208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