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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桂林洋大道10号。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的人数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将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与岗位相关知识;专业技术岗位(除历史教师岗)考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艺术概论;历史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本学科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术岗位(除历史教师岗)面试采取专业技术展示和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历史教师岗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责任担当、群众基础等。考察方式采取指派人员到报考人员的就业单位实地考察和电话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还需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使考察工作真正做到全面、公正、客观、准确。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出具考察报告。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不真实、准确的,取消招聘资格,按照考核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为考察对象(各项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七、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