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以取消、调整、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7.领取准考证:2020年6月20日14:30-17:30在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03室)领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示。
1.笔试
(1)考试形式: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90分钟。
(2)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1日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4)成绩公示:2020年6月21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公示笔试成绩。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于2020年6月23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公布,考生自行查询是否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备课+试讲(微型课),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3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按相关要求约定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它未尽事宜,根据现行文件规定执行,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2796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监组)
附件1石门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 览表.xls
石门县教育局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