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现任教学校(幼儿园)及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6,须盖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公章)、非在编人员另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⑦报考优秀小学教师岗位还须提供:编办加盖公章的在编在岗人员信息表、中小学一级及以上等级教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属于未满约定服务年限教师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6,须盖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公章);
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地点在报名现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均须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5日上午9:00-11:00,株洲市芦淞区立人学校。
专业技能测试、上微型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3)考试内容及形式
①中小学教师和幼师岗位: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师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上微型课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上微型课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本理论、实践应用分析等。幼师岗位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师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项目:
小学音乐:A.指定曲目钢琴弹唱;B.自选特长展示:限声乐(清唱)、器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舞蹈(曲目自备,用U盘存储)三项中任选一项。
小学体育:A.队列队形;B.自选特长展示:限篮球、羽毛球(球拍自备)、排球、足球、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曲目自备,用U盘存储)七项中任选一项。
小学美术:A.素描;B.自选特长展示:限国画、书法两项中任选一项。除纸张外,其余材料考生自备。
幼师:A.钢琴即兴弹唱;B.自选舞蹈(音乐自备,用U盘存储);C.命题绘画。
上微型课: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师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折合成绩之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上微型课环节的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均参加上微型课)。其他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上微型课环节的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均参加上微型课)。
考试成绩计算: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微型课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微型课成绩×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微型课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②优秀小学教师岗位:优秀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答辩和上微型课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答辩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变、人际关系处理、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答辩时间3分钟。微型课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考试成绩计算:答辩和上微型课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优秀小学教师岗位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80%。
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则淘汰,不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教师岗位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防疫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报名和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十、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0731-28580676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0731-28580021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数、岗位和资格条件(一).xls
附件2: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数、岗位和资格条件(二).xls
附件3: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高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2020届本科生和2019届未就业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docx
附件5: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有教学经验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