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三)面试及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在并列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九、体检、考察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5月22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直属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曲靖市直属基础教育学校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由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的部门向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六)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0874――3316131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3330108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363670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