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于笔试前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6日8:30至6月23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村“两委”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部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在都安疾控防疫一线作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20年6月24日12: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0年6月28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至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1.报考免笔试岗位(见《岗位表》),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不含报考免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19日8:30至7月25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报考综合管理类(A类)、工勤技能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中小学教师类(D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两个科目测试。考试类别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2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测试。
报考医疗卫生类(E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测试。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测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报考人员携带以备使用。
(二)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见附件3)。
(三)笔试时间地点
2020年7月25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笔试其他要求
1.报考免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
免笔试岗位情况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于笔试前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2.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20年8月下旬。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1.免笔试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按满分计算,即:笔试总成绩=300分+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记入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2.笔试岗位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考核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个别考生未能在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
(1)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中小学教师类(D类)采取试讲或试讲+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区)教育局联合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采取试讲或试讲+技能操作的岗位: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技能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1)采取试讲的岗位,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2)采取试讲+技能操作的岗位,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50%。
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