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2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其中岗位选调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岗位选调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达不到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
(3)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芜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的在编在岗和同意选调的证明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4)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选择科目必须与本人申请选调的科目一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5)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小组办公室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应聘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4、体检与考察。选调办公室对确定的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5、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芜湖市教育局网站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6、调动与聘用。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完成后即按现行人事制度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53—2221057,0553-3992871,0553-3992882
政策咨询电话:0553—3860324
附件:
芜湖市教育局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