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基层农技、乡镇治理人才考察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实施;基层教育人才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考察工作由卫健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纪委监委、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聘用审批及鉴证
基层农技、乡镇治理、基层教育、基层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五、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二)执行好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的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远县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基层农技、乡镇治理人才招聘咨询电话:0746—7667486
基层教育人才招聘咨询电话:13874720287
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咨询电话:0746—7229196
附件:
1、附件1:宁远县2020年第二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需求目录.xlsx
2、附件2:宁远县2020年第二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宁远县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