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考生报名表》。《考生报名表》作为领取准考证的依据,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确认(手写)。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补充证明,于报名截止3日内发送至邮箱(xxjxjqrc@163.com)。
(8)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原则上须在进入考察阶段提供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确因疫情影响的,提交时间可推迟到2020年12月31日)。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是指未参加过工作,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无社保记录。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以单位性质区分)报考教师类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属“先上岗、再考证”情形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9)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1.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只进行面试。面试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规定要求组织命题并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引进岗位适应程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教育、医卫类事业单位、州农科院公开引进考试由州直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单独实施。
3.同一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4.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复试环节。复试于集中考试当天进行。
(三)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州、县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分级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招聘对象。拟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面试、体检、招聘等结果进行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1.监督电话:
湘西自治州纪委信访室:0743-8221619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0743-8223229
2.政策咨询电话: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0743-8561837
五、管理及待遇
本次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除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相关规定管理外,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的,按照《湘西自治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办法》(附件2)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属全日制本科一批学历层次的,试用期满给予5000元补贴,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给予1万元补贴。属6所部属院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1年试用期满给予安家费1万元;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合格,奖励2万元;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考核合格,奖励2万元;6年服务期内,无住房的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过渡性住房。
六、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公开引进工作安排将在湘西州人民政府网、湘西党建网、湘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湘西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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