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许昌市建安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笔试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最终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建安区教育微信平台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除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其他考生均应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可暂不提供就业报到证);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建安区教育微信平台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最终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时的诚信承诺,签订面试承诺书,遵守面试守则各项规定,出现违规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面试为试讲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内容以面试通知为准),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对总成绩入围的人员,按1:1的比例参加统一体检(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公示期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且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属在编人员的,经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2.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因建安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县管校聘”等因素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调剂的,经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违反报名承诺不到所分配岗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3.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当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工资待遇从用人单位聘用后当月执行,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5.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建安区公办中小学校以外的单位调动,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同学段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法提供规定所需证件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
2.许昌市建安区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区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教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374-5119167。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建安区人民政府网或“建安区教育”微信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招聘工作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如有疑问可在建安区教育微信平台留言咨询,咨询电话:0374—5119221,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拨打。
4.按照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招聘工作实际,由区教体局落实人员配置、物资保障、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许昌市建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