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采取公共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含加分)成绩确定;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含加分)+《专业科目》(含加分)成绩确定。
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及潜能等。其中报考幼儿园专业技术岗、马鞍山幼儿师范学校专业技术岗的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报考融媒体中心专业技术岗的采取答辩、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专业测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页)公布。
1.笔试不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专业科目成绩(含加分)】÷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页)公示7天。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报批和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和县香泉镇财政分局(岗位代码:1006041)、和县功桥镇财政所(岗位代码:1006042)的拟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页)公布,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主动、及时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5307559(县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一科)
报名咨询电话:0555-5320178(网络报名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555-5326029(县纪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各招聘单位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2020年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涉及咨询具体报考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的,请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咨询。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0年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