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霍山县公招办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增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岗位均设定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含加分),其中,报考乡镇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对应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3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3)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霍山县公招办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
八、合成总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按3:3: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3+专业测试成绩×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管部门(乡镇)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霍山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0903053岗位,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霍山县公招办负责解释。
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登陆“霍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0564-5027576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0年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0年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4、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020年度六安市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岗位表.rar
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