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考试时间
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在开考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通知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考试方式
1、长期招聘A01-A20号岗位的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2、短期招聘B01-B06、B08-B12号岗位的考试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超过9人的,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超过9人的,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
短期招聘B07、B13号岗位的考试方式:笔试、试讲、面试。
短期招聘B14-B16号岗位的考试方式:笔试、岗位能力测试、面试。
以上初试环节为笔试或试讲的各招聘岗位,在初试环节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后续其他环节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1)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3)岗位能力测试。分博文写作、案例分析、主题演讲等三个环节,由学校统一命题测试考生对高校辅导员岗位的职业素质以及处理学生事务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博文写作占30%,案例分析占40%,主题演讲占30%。
(4)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试讲成绩、岗位能力现场测试(案例分析和主题演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长期招聘A01-A20号岗位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2)短期招聘B01-B06、B08-B12号岗位成绩计算方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超过9人的,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超过9人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3)短期招聘B07、B13号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4)短期招聘B14-B16号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试讲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学校与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7024651
联系人:黄老师、夏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25-57013249
联系人:陆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