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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0年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网(jyj.nantong.gov.cn)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5年6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1980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毕业未就业人员也可参加应聘;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于2020年毕业并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市教育局网(jyj.nantong.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09:00~6月1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09:00~6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及南通市教育局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09:00~6月18日16: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仅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09:00~6月19日16: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9:00~11:3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2.笔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天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通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未就业人员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⑤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④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⑤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市教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及时打印《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岗位简介表》中序号201—229、233-268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提问的方式,总分100分,按模拟上课占70%、提问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主考签字后当场通知考生。
《岗位简介表》中序号230、231、232岗位的面试采用综合测试的方式,先进行模拟上课与提问,再进行专业测试。模拟上课与提问以百分制计算,按照模拟上课占70%、提问占30%计算本环节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按模拟上课与提问总分占50%、专业测试占5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主考签字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岗位简介表》中序号201—229、233-268岗位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序号230、231、232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根据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今年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相关精神,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在1年试用期内(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98830;0513-85098840(南通市教育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513-85098832(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50(南通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南通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