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林州市旅发委大楼(红旗渠大道188号)二楼事业科,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林州市红旗渠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学科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人员需现场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②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④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未按时提交全部有关信息材料的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学科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由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和招聘学科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面试缺考等原因学科形不成竞争的,该学科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学科缺额的,在同学科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情况。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同学科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即按照择岗办法进行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择岗办法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岗位确定后,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一是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是应新冠疫情影响,考生报名后,整个应聘过程,不得去疫区或者高风险地区,注意自我防护。三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监督电话:0372-6166885(工作时间内)
咨询电话:0372-6166529、0372-6806205(工作时间内)
附件:
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