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松滋市校园招聘教师实行学业成绩代替笔试成绩,应聘者毕业时学科成绩的平均分,只作为面试的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实行现场提问、现场作答、现场评分亮分形式进行。报考学前教育学科教师需现场展示才艺。
3.面试总分100分,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4.所报学科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时,按核定岗位数确定拟聘人选。所报学科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核减招聘人数,确保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聘人选。
六、体检和考核
1.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松滋市二甲医院进行。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无法取舍的情况,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3.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实施考核,考核期贯穿整个聘用过程。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还要进行资格条件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因资格不合格、放弃、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次等额替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将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此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为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转岗等手续,提前解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在松滋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进行,松滋市教育局、有关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松滋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杨老师0716-6226838
监督电话:0716-6228259
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松滋市教育局、有关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松滋市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