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教师岗6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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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44名,其中区直部门437名、地级市724名、县(市、区)以下1883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实行自主公开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用人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主发布招聘公告,应聘者可以到上述网站查询。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9:00至6月16日(星期二)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时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应聘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1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兼报两种岗位的考试科目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笔试使用同一试卷。2020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5.网上缴费。应聘者初审合格后,应于2020年6月18日24:00前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6月16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6.结果确认。应聘者缴费完成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减免报考费申请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报名结果正式确认后,不得调整报考岗位。
7.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定向招聘残疾人、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区直事业单位由区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报名网站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须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E类)又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
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下午:
14:00—16:30《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进行(使用同一试卷、在同一时间笔试)。
3.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5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定向招聘残疾人、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公共网站上公示。
(五)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成绩将于8月下旬公布,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成绩将于8月中旬公布,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