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公布。县教育和人社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在防城港人才网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经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对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报考人员,因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在编报考人员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7月中旬;地点: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
4.发布面试公告。若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笔试岗位的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根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经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对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按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复审后没有合格报考人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上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告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5.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在编报考人员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教的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7.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的比例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考察和体检(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察和体检公告。
(二)考察。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察结论。
考察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在考察阶段提交由县级卫健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证明材料和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考人员需在面试前到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函件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三)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体检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计算排名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应当及时进行复查。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补录。
办理聘用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备案人员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使用编制的人员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聘用人员,尚未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的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经费保障
招聘考试所需经费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实际需要向上思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文件规定,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并按卫生防控程序和要求报请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在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线下公开招聘各项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0-2077805。
附件1. 2020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一〉(使用教师编制招聘,共168人).xls
附件2. 2020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共208人).xls
附件3. 2020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020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