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备课加试教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若低于该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属急需紧缺专业,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至该比例为1:1。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说明事项。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总成绩须不低于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4.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面试办法
1.面试环节
面试由备课和试教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组织方式
(1)备课:在指定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章节,统一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备课结束后由评委评分并公布成绩,各岗位根据备课成绩确定前5名进入试教环节,不足5人的全部进入试教环节。(参考书目详见附件3)
(2)试教:根据备课内容进行试教,试教顺序随机抽取,试教时间为15分钟。
3.成绩计算
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备课成绩×40%+试教成绩×60%
4.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考生成绩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考核、复审
1.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岗位以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舍,如试教成绩还相同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舍办法。)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负担。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对象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计生机关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及所在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一票否决制,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5.因体检、考核、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但总成绩要在70分以上)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五年。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试用期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为博士及正高职称的,由引进用人单位考核同意后,按《鹰潭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聘用后享受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等高技能人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岗位任教。
本方案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01-6275311(鹰潭市人社局人事科)
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