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采取评审试讲视频方式进行。6月20日8:00在小艺帮APP平台上发布试讲内容与要求,综合评价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要求进行备课与试讲视频的录制,其中备课25分钟,试讲不超过8分钟,于9:00前上传。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按从高分到低分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进行公示。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签订就业协议。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要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当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中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服务期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严格执行试用期管理,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八、政策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11-82318103
举报投诉电话:0411-82318083
九、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在聘用后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准备具有拍摄功能的手机,提前确定好拍摄人员,并熟悉拍摄及上传视频流程。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区教育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