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学院公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卢亮
联系电话:15926718883
电子邮箱:67565746@qq.com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社局(下称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审查和筛选。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免缴考试费用。
(四)考试
为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入围比例,或不设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75分。超过1:6比例的,先组织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再组织面试。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采用讲课(说课)的方式。对面试人员的通用知识、专业技能、教育教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以讲课(说课)为主,内容为中职学段现行教材,备课30分钟,讲课(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计算以面试成绩排序,笔试不计入总成绩,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成绩并列,看小数点后三位,如再次并列,则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考察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组,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或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在麻城市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麻城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根据单位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报名考生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如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解除聘用合同。一年内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随时关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市教育局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内容如有疑问,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二)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麻城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中职教师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表.doc
附件2:麻城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中职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