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③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用50元。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英山县人事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5.发布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制定方案并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安置股0713-7110505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审核0713-8117017),并于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英山县莲花路县人社局三楼,联系电话:0713-7770096)提供经各项目市级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2)、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英山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13-7023698;
英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3-7770096。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并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1: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xls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