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视岗位而定,具体如下:
岗位1至岗位7考试方式:①试讲,②面试;
岗位8考试方式:①专业技能测试,②面试;
岗位9考试方式: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试讲:考试内容由学院制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由学院制定,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笔试:考试内容由学院制定,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确定参加心里测试。
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心里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面试:学院制定面试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岗位1至岗位7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8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9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以编外聘用方式聘用(受聘期间参照我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政策)。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9711,0518-85899713
联系人:李老师、戚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检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财政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czjcs@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33242,83633240(传真)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