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专家评议(评审)。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考试。
当同一职位报考人数大于30人(含30人)或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时,该职位采取先笔试,然后按报名参考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综合管理类招聘职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中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招聘职位除外)。教育类招聘职位、医疗卫生类招聘职位和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招聘职位面试方式为专家评议(评审)。报考医疗卫生类招聘职位和玉屏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招聘职位,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关专业知识;报考教育类招聘职位,面试采取现场备课及试讲评审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列入)。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一)综合类职位
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县人才引进办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和《聘用意向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与县人才引进办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二)教育类职位
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县教育局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和《聘用意向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三)医疗卫生类职位
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县卫生健康局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和《聘用意向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与县卫生健康局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后,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才引进办具体组织实施。
签定聘用意向协议书人员即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医院由玉屏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县人才引进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由聘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聘用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审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20年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国外学历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考察工作小组须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考察工作小组须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形成结论,并在报名表资格复审栏签字盖章。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资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它经玉屏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审批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有关事宜
1.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育类职位应聘,实施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服务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时算起,含试用期)。
4.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引进)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本次招聘职位的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政策规定设置。
6.本《简章》由玉屏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7.咨询电话:0856—3229398(县人才引进办);
监督电话:0856—3229866(派驻纪检组)。
附件1:玉屏侗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玉屏侗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玉屏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