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报名地点:梅州市江南学艺路2号学艺中学行政楼3楼会议室
(七)领取准考证
报考资格经用人单位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开考条件: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给予开考。
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试讲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受疫情影响,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试讲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讲。
试讲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试讲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试讲成绩。
四、体检
体检按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index.html)和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三)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四)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广东省梅州市学艺中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2020年广东省梅州市学艺中学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梅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