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3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其他
咨询电话:
0551—62899600(合肥四中);
0551—63688800(合肥八中);
0551—63803905\63803900(合肥一六八中学);
0551—63505130\63505251(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
0551—63505156(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网站查询:
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
合肥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