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各占50%。笔试时间及地点、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课堂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俗称“讲课”),模拟上课时间为12分钟。幼儿教师和音乐、美术学科需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聘计划为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数则全部参加面试,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学科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标准参照《教师法》、《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照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推荐到用人单位,并按规定程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11”院校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拒签劳动合同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雇员教师的管理,按《金东区雇员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雇员教师的待遇参照同条件在编教师标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享受职业年金。雇员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参照在编教师执行。雇员教师纳入教师培训系统,参照在编教师培训模式,每年安排雇员教师参加学时培训。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考试、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和聘用等事项均在金东区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79-82178217。
招聘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73520、0579-82192038。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