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邵阳绥宁县事业单位教师人才引进公告【20人】
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湖南教师招聘群;483507987,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县工作和创新创业,为绥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和智力支撑,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到“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共50个岗位,计划引进83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14个,共引进16人;卫健系统专业技术岗位18个,共引进47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18个,共引进20人(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疫情期间,报考考生必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n.gov.cn/)和省内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2日;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7日。
1、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2020年6月12日下午17:30前填写《绥宁县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档上传到县委组织部邮箱(szbbgs1688@163.com)。引进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待定。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应聘者本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正面电子照片三张(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研究生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请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录用资格。
3、相关要求。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时间:待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具体见《绥宁县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者确定体检人员,仍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