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确定,招考主管部门将提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及“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进入“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教师招聘-面试查询栏目查看审核结果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符合条件者可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及相关事项通知。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二)面试
面试由试讲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具体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课堂驾驭能力、学科教学相关知识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及彭州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由主考机关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聘用和待遇
(一)确定聘用岗位、公示。彭州市教育局组织拟聘者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拟聘人员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彭州市服务满五年以上。
八、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8387333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教育局。
报名咨询电话:028-83708448、028-83888815。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彭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彭州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