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18〕58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0年6月11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669号海科大厦60225房间,咨询电话:028—82690130),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1.面试原件核对校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无需参加原件核对校验。
2.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方式:面试原件核对校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
3.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应提供本人的如下材料:(1)《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2)《笔试准考证》;(3)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6)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无需提供);(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另需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8)应聘有任教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教学段学科、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9)应聘要求参加过地市级赛课(或执教公开课、展示课)的岗位,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执教证明;(10)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1)(2)(10)交原件,(3)(4)(5)(6)(7)(8)(9)验原件交复印件。
4.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要求:(1)国内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2)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3)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3次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5.笔试岗位,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6.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对象:原件核对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
(3)面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应聘人员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研究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该岗位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若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免笔试同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人员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与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一起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三)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四)体检人员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的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核。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拟聘人员如系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先上岗、再考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028—82764618;028—69063093。
政策性加分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668569。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