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0年7月7日前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依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到1:2,如仍达不到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将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原件校验方式:考生须本人参加原件校验或由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的本人委托书参加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含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和勤工助学经历。
3.原件校验应提供资料: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
②《笔试准考证》;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同时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除教师资格证外的全部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⑦职称证(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提供);
⑧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提供;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教学段学科及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材料;
⑨省外免费师范生需提供生源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异地就业证明(报考高等院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者提供)。
以上材料①-⑦验原件交复印件,⑧-⑨交原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2020年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部分学科还将进行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对象:原件校验合格的考生。
4.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将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5.考试总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2020年7月28日前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中办发〔2016〕64号、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一)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
对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档(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进行审档)。审档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将其个人档案送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招在职教师
对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档。审档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将其个人档案送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如系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由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统筹管理,聘用人员统一和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聘用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其余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九、咨询及监督
各招聘单位负责接受考生的具体岗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岗位表》(附件1和附件2)。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6745457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028-84556972
监督电话:
锦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6625328
锦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4557350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1、成都人事考试网(cdpta.cdhrss.chengdu.gov.cn)
2、锦江公众信息网(www.cdjinjiang.gov.cn)
本公告由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成都市锦江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xlsx
2、成都市锦江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公招在职教师).xlsx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