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0年6月10至11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将加分材料交至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西华门街19号5号楼9楼0905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公示,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请考生于2020年7月10日前登录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以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5,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办理。
1.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
2.应聘人员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原件校验需提交如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1份。
(3)《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同学科(学段可就高不就低)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系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情况说明(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说明。
(6)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历及其他印证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同意报考证明》1份。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名称,身份类别,现任职务层次或聘用岗位等级,任职历年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8)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同意报考证明。
(9)如系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个人承诺书等。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提交原件校验材料时务必看清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材料具体要求以公告为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人员,每个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递补两次之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局在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执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人员应聘,要求提交与单位办理的辞职、辞聘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按照最后总成绩排名,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序)。
一经正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青羊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招聘人员按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关于服务期等相关约定事项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为准。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转正定级。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青羊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86631110。
青羊区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86261544。
青羊区人社局加分政策咨询电话:86267370。
十三、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若发生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的情况,我区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调整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不会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进行考试宣传、组织工作,不会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举办、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青羊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52名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2.青羊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52名教师学校名额分布一览表.xlsx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