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4.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含政策加分。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6.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需提供:①《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0年6月12日(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504办公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02001)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曾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再次报考其它岗位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8.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开考比例达到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2.原件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示。
3.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教育局底楼会议室。
4.原件校验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往届生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④大邑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请用A4纸竖式打印1份)。⑤报考定向岗位(02001岗位)的,还需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原件及复印件。⑥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02012、02013、02014、02015、02016、02017、02018、02019岗位)的,还需提供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⑦未取得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规定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在聘用后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5.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6.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原件校验。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除小学教师(02001)、英语教师(02002)、生物教师(02003)、学前教育专业教师(02004)、机械专业教师(02005)、初中物理(02006)、初中历史(02007)、初中地理(02008)、特殊教育教师(02009)9个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之外,其余岗位采用说课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其中小学音乐(02021)、小学体育(02022)、小学美术(02023)、小学信息技术(02024)、幼儿园教师A(02025)、幼儿园教师B(02026)、幼儿园教师C(02027)、幼儿园教师D(02028)岗位面试考核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内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五)新公招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可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若被聘用,在一年试用期满后未取得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九、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341496;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8220201;
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028-88280573。
温馨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邑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