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含教师)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定向招聘(招聘在我市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生志愿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
(4)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崇州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一)规定的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曾在我市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9月25日09:00至10月9日24:00。
审核照片:2012年9月25日09:00至10月9日22:00。
网上缴费:2012年9月25日09:00至10月10日24: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到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场进行网上报名(地址:崇阳镇永康路延伸段——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按报考岗位比例在报考者取得面试资格后统一组织进行。请考生严格对照报考条件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名,否则取消资格,后果本人自负。
3、报名缴费。
⑴收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⑵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⑶缴费确认:交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⑷费用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试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先进行网上缴费,之后与2012年10月12日17时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费用减免申请。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10月16日至19日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028—82310393)。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主考机关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2年10 月11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2年10 月 12日前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