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若发现应聘人员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在《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招考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或崇州市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201/bmpd_rslist.shtml)公告。不再单独进行通知。
六、考核
由中共崇州市委组织部、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地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核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考核当天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若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成绩相同,由人社与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由人社与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只递补1次。
体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201/bmpd_rslist.shtml)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201/bmpd_rslist.s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及以上。
九、咨询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2272271(崇州市监察委员会)。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
1.崇州市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