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获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须在2020年5月25日之前获得)。
(5)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面试
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实践经验等基本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为通过考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学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政策咨询电话:0531—8719656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