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和教辅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教师岗位相关知识,以及文字综合表达能力;辅导员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辅导员综合基础知识、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以及文字综合表达能力。
(3)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4)笔试结束后在学校官网网站内人事处页面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1)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山东管理学院官网内的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教师中、初级岗位和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知识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个人陈述、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辅导员岗位职责的理解和学生教育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以调取人事档案的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学历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6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