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组建的“招聘工作专家评价委员会”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进行评价打分。负责面试评价打分的评委由5人组成,采取百分制,将评委打分汇总计算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招聘计划的4倍确定进入试讲阶段的人选(因面试成绩并列而突破4倍标准时,成绩并列者一起进入试讲)。
(三)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试讲阶段人数不足时,不再替补。
试讲
(一)进入试讲阶段的应聘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照规定的课程内容进行试讲(试讲内容、时间、地点在面试后通知)。
(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组建的“招聘工作专家评价委员会”对应聘人试讲效果进行评价打分。负责试讲评价打分的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百分制,当场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分和一个评委最低分,将其他评委打分汇总计算平均分,作为应聘人的试讲得分。参加试讲的应聘人全部进入笔试阶段。
笔试
(一)进入笔试阶段的应聘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在试讲后通知)。
(二)笔试试卷采取百分制设置,参照国家正规考试进行封闭式闭卷答题和封闭式流水阅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组建的“招聘工作专家评价委员会”对进入笔试阶段的应聘人进行笔试并阅卷评分。笔试的命题范围为:学科知识、学科素养及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
复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应聘人(进入试讲和笔试阶段的应聘人)面试、试讲、笔试成绩,计算出应聘总成绩(应聘总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参与复试。复试由总校组织团队进行,只面试。复试人数和录取比例为1:2,如有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录取
按应聘总成绩和各岗位招聘计划,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应聘总成绩并列时,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试讲成绩再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应聘实习
被录取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在北京中关村三小(北京)或雄安校区(雄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短期实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实习评价。评价合格者进入考察、聘用等阶段。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察
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笔试成绩、录取结果等将在招聘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体检和应聘实习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录取办法进行递补。
(三)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学校与应聘人签订岗位聘任合同:见习期一年,聘任合同以三年为期,聘期内不得流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不再续聘的可转聘其他学校。应聘人签订聘用关系的方式按县教育局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比照雄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因雄安新区正在实行户籍管控,不承诺聘用人员户籍迁入雄县。
招聘组织
此次招聘工作全部由北京市中关村第三小学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北京市中关村第三小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工作专家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全部由北京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学科骨干等担任,切实杜绝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北京市中关村第三小学雄安校区教师部孙春燕
联系电话:0312——6158637(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