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师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2279268
3、资格审查
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前来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留存报名人员相关证件的影印件备查。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2日
联系人:师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2279268
七、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专业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其他工作技能。教学、科研一线岗位教师和教学科研人员,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其余岗位招聘的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生可于11月7日登录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tynu.edu.cn/rsc/)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知识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2)笔试时间:11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太原师范学院中校区
(3)笔试时,请自备考试工具。如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等。
(4)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1)进入面试环节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如比例不达1:3,可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及科研能力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内容在面试前一天通知。面试过程不超过30分钟。
(3)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参与的课题原件。
(4)面试时间:11月10-11日。
面试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太原师范学院中校区。
(5)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50%。
3、综合成绩计算
教学、科研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其他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笔试报名比例不达3:1,且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75分。
八、体检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结合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提出拟录取人选,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十一、监督与纪律
1、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相关规定,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3、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4、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严格公示制度,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有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参与。举报电话:0351-2279229。
附:
1、太原师范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太原师范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太原师范学院
201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