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邮编:27315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2.济宁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xls
济宁学院
2020年5月12日